沉積物檢測
發布日期:2020-01-02
目前我國淡水沉積物評價主要參考《土壤環境質標準》GB15618-1995、地區土壤背景值和原城鄉建設部1984年發布的《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》。但是淡水沉積物和土壤的用途、性質等并不完全相同,參考土壤相關標準顯然不合時宜。
海洋沉積特環境質量評價國內標準有《海洋沉積物質量標準》GB18668-2002.目前我國沉積物毒理學評價還處于實驗研究階段,尤其淡水沉積物沒有評價標準或基準研究尚屬于起步階段,基準的建立缺少足夠的生物效應數據支持。
檢測指標
1)理化分析項目
pH值、干物質和水分、氟化物、陽離子交換量、有機質、硫酸鹽、氨氮、亞硝酸鹽氮、硝酸鹽氮、全氮、總磷、有效磷、氰化物和總氰化物、可交換酸度
2)金屬及化合物
鎳、總鉻、銅、鋅、鉛、鎘、汞(總汞)、砷(總砷)、硒、銻
3)有機類化合物
揮發性有機物、揮發性鹵代烴